請問,在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(30%)轉金融工具(10%)中,假如題目問情編寫出售20%的股權產(chǎn)生的損益,并編寫分錄 一①那么要不要編寫剩余10%從權益發(fā)變成金融資產(chǎn)的分錄,以及計算其損益 ②若轉金融資產(chǎn)轉成其他權益工具投資,那剩余公允和賬面價差是不是進其他綜合收益

惡補一月我能行 發(fā)布于:2023-08-04 08:42:12 瀏覽81次   CPA 會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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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老師 發(fā)布于2023-08-04 18:08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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